福府辦〔2012〕11號
一、專利資助的依據:
1、為大力推進科技創新,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根據《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福田區促進互聯網產業和電子商務發展若干措施》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2、區科技創新局是區產業(ye)發展(zhan)專(zhuan)(zhuan)項(xiang)資金(jin)(jin)支持(chi)科技創新的(de)責任(ren)管理部(bu)門,區產業(ye)發展(zhan)專(zhuan)(zhuan)項(xiang)資金(jin)(jin)聯席會議審(shen)核委(wei)員會是專(zhuan)(zhuan)項(xiang)資金(jin)(jin)安排的(de)審(shen)定(ding)機(ji)構,區其他部(bu)門按(an)有關規定(ding)履行職責。
二 、資助項目與條件:
在福田區注冊的擁有已授權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國外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或軟件著作權的獨立法人企業或具有福田區戶籍的自然人。
1、國內(包括香港、臺灣、澳門)專利獎勵:對上一年度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獎勵3000元;對上一年度獲得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每件獎勵2000元。
2、在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家上一年度取得的發明專利每件一次性獎勵3萬元;
3、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上一年度取得的發明專利每件獎勵2萬元;
4、在上一年度被受理的PCT申請每件一次性獎勵5000元(法人單位申請)或3000元(個人申請)。
5、國(guo)外植物新(xin)品(pin)種獎(jiang)勵:對上一年度(du)獲得國(guo)外植物新(xin)品(pin)種權證書的每件獎(jiang)勵1萬元;
本企業信息來歷于:福田區人民政府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