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線時候:2011-10-19
一、專利資助的依據:
為更(geng)好地(di)發揮(hui)知(zhi)識產(chan)權專項(xiang)資金對(dui)我(wo)市(shi)(shi)知(zhi)識產(chan)權事業的(de)促(cu)進和(he)引領作(zuo)用,積(ji)極推(tui)進國家(jia)創(chuang)新型城市(shi)(shi)建(jian)設,加快(kuai)(kuai)“深(shen)圳(zhen)速(su)度”向“深(shen)圳(zhen)質量”轉變,根據中(zhong)共深(shen)圳(zhen)市(shi)(shi)委(wei)、深(shen)圳(zhen)市(shi)(shi)人民政府《關于(yu)完善區域創(chuang)新體(ti)系推(tui)動(dong)高(gao)新技術產(chan)業持續快(kuai)(kuai)速(su)發展的(de)決定(ding)》(深(shen)發〔2004〕1號)和(he)《關于(yu)貫徹落實(shi)(shi)<中(zhong)共廣(guang)東省(sheng)(sheng)委(wei)廣(guang)東省(sheng)(sheng)人民政府關于(yu)加快(kuai)(kuai)建(jian)設科技強省(sheng)(sheng)的(de)決定(ding)>的(de)實(shi)(shi)施意見》(深(shen)發〔2004〕7號)的(de)精神(shen),結合(he)我(wo)市(shi)(shi)實(shi)(shi)際,我(wo)們聯合(he)制定(ding)了《深(shen)圳(zhen)市(shi)(shi)知(zhi)識產(chan)權專項(xiang)資金管(guan)理辦法》,
二 、申報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申請境外商標注冊的資助:
1、在我市注冊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
2、具有深圳戶籍并在我市工作、學習的個人;
3、在我市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證》或者《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工作證》的個人;
4、在我市全日制大專院校學習的學生;
5、在(zai)內地全日制大專院校學習的深圳籍學生(sheng)。
三、補助范圍和標準:
在取得國外發明專利證書后一年內提出申請,分別按以下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給予一次性資助,每件最多資助2個國家或地區,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
1、在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國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5萬元;
2、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3萬元;
3、在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按照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標準辦理。
4、PCT專利申請資助條件和標準
依照PCT規則提交PCT專利申請(qing)的(de)發(fa)明專利項目,在(zai)取得(de)國際檢索之后(hou)6個(ge)月內,單位申請(qing)的(de)每件(jian)資(zi)助1萬元,個(ge)人申請(qing)的(de)每件(jian)資(zi)助6,000元。
本信息來源于:深圳市(shi)市(shi)場監督管理(li)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