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申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途徑一般有三種:
1、傳統的巴黎公約申請途徑(向巴黎公約成員國申請)
依據巴黎公約所規定的優先權,利用在一個國家所提交的專利申請的優先權,在6個月(外觀專利申請)/12個月(發明、實用專利申請)內,直接向其他巴黎公約成員國提交專利申請。
特點:如需獲得多個國家的保護,需要分別向每個國家單獨提出申請。
2、PCT申請途徑(向PCT成員國申請)
申請人自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直接向國際局提交一份PCT國際申請,在確定了國際申請日后,可自優選權日起30個月內指定PCT申請想要進入的一個或多個PCT成員國。其中,該國際申請在PCT的所有成員國都具有正規國家申請的效力。
特點:相比巴黎公約申請途徑,申請人可通過提出1件國際專利申請、指定多個PCT成員國的方式統一向多個國家提出申請。
3、歐盟專利申請途徑(向歐盟申請)
申請人可直接向歐洲專利局申請專利(需要在中國專利局預先做保密審查,保密審查通過后,即可直接向歐洲專利局申請專利)、通過巴黎公約向歐盟申請專利、或通過PCT方式向歐盟申請專利。
特點(dian):在歐(ou)洲專利(li)局確認申請(qing)可以授予(yu)專利(li)權后,申請(qing)人可選定一個或多個歐(ou)盟的(de)成員(yuan)國作為專利(li)的(de)生(sheng)效(xiao)國進行專利(li)保護,即審查程序簡單(dan)。此外,不同的(de)申請(qing)方法還可選擇不同的(de)申請(qing)語言。
哲力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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